(一)上海生源(含外地高校)毕业生
1、已落实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属于本市某一系统,可到本系统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工作单位属于某区(县),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部门无党组织,可到工作单位委托保管档案的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本人的档案材料仍在就业指导中心的,应尽快与工作单位联系,将档案材料转往工作单位指定的保管机构。
2、未落实工作单位
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并将本人的档案材料尽快转往户籍所在地。
(二)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
1、党员组织关系挂靠
(1)若工作单位有党组织或上级管理部门有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上级管理部门党组织。
(2)工作单位隶属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或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可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或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虽然工作单位本身没有建立党组织,但单位所在地或党员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比较健全,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属地化管理要求,为“有利于党员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应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或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就近挂靠,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建议先以单位的名义与社区党组织进行联系,问清转入的党组织名称,以便党员组织关系能及时顺利转入。
(4)若确有困难无法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在单位提出委托中心办理其档案户籍人事代理服务的前提下,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转接的党组织名称,本市高校应为“上海市教委直属机关党委”,外地高校应为“上海市委组织部”。
(5)挂靠中心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以一年为限。在户口或档案转出前,应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6)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由本人办理;由于本人原因,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作自行脱党处理。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须带好如下材料并由本人填写党员联系卡:
(1)本人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的上级部门无党组织机构的证明材料,并说明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无法接受的理由(需单位盖章)。
(2)人事档案和户籍委托保管凭证。
(3)《就业报到证》(或复印件)。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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